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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網要和您一塊來關心,曾經撼動社會的重大案件。這是一起,讓人看了既心痛又生氣的命案,國三女生黃佩芬,再八十三年由他罹換癌症的哥哥,透過媒體,呼籲大家找找他已經失蹤十個月的妹妹,才引起社會關注,結果證實黃佩芬遭人殺害棄屍木柵山區,誰下的毒手,所有證據直指,就是同班同學的爸爸朱家路,儘管還有證人的供詞,甚至在做現場模擬的時候,還出現了不可思議的現象,但十個月之後再偵辦的命案,已經缺乏直接證據,檢察官最後以強姦殺人,求處死刑,但纏訟一年多後,以缺乏直接證據當作理由,朱家路無罪,從此再也找不到兇手。

  這是一個罹患癌症的哥哥,在生命的盡頭前,說出的最後心願,他要找到已經失蹤十個月的妹妹黃佩芬,黃國鎰肝癌末期的建中高三學生,爸爸車禍過世、妹妹失蹤,為了讓媽媽能夠堅強活下去,他下定決心一定要找到妹妹,於是同班同學連勝武知道他的心願,透過連勝武向他的爸爸連戰,當時的行政院長,講出他的遭遇,讓連戰決定要幫幫兒子的同學,下令全國警政單位大家一起來找黃佩芬在哪裡。

  黃國鎰知道大家都在幫忙,他很有信心妹妹一定會回來,但妹妹黃佩芬在哪,就從他失蹤的那一天抽絲剝繭的開始找起,八十二年的中秋節前夕,弘道國中三年級的黃佩芬,和同學約好要去西門町溜冰,當天下雨沒有帶傘,於是他先在同學爸爸開的花店門口等,這一等就從此失蹤人間蒸發,同學的爸爸朱家路,是最後一個看到黃佩芬的人,第一時間被列為重要關係人,要他交代黃佩芬當天的行蹤,沒想到他一問三不知,連他自己做了什麼,也交代的不清不楚,朱家路這時候被列為重大嫌犯。

  同一時間透過全國警政系統進行比對,赫然發現有一具無名女屍,特徵和黃佩芬很像,但已經下葬,要找黃佩芬只能開棺驗屍,沒錯,黃佩芬找到了,雖然上身只剩白骨,下半身也幾乎腐爛,但是從衣服、手錶,知道他就是黃佩芬,往前追當時的無名屍紀錄,佩芬是在木柵山區被一名溜狗的民眾發現,找到女兒了,但想不到竟然是陳屍荒野,怎麼死的,把骨骸全部拼湊要找出死因,頸部骨頭錯位,致命傷是遭人從後面扭斷脖子,再加以勒斃。

  誰下的毒手,同學爸爸朱家路涉有重嫌,看起來案情出現曙光,員警押著朱家路,回到陳屍地模擬研判,當時朱家路在家門口看到黃佩芬之後,將他誘拐到車上,在車上將他殺害再棄屍荒野,因為朱家路的車上找到了黃佩芬手錶的碎片,但沒想到狡猾的朱家路,打死不承認,弔兒郎當的態度惹火了現場所有人,就只差他的自白,就可以認定他就是兇手,連鬼神他都不怕,員警跟他說,冤冤相報你絕對逃不了,話才說到一半,用來模擬黃佩芬的假人,真的動了,不過一秒鐘的時間,看本來頭戴假髮的假人,突然之間移動了位置,假髮也掉下來,現場所有人毛骨悚然,但只有朱家路真的是什麼都不怕。

  朱家路的鐵齒,並沒有打斷專案小組的持續蒐證,終於有人看到朱家路的行兇過程,有兩名目擊證人挺身而出,站在右邊的證人,當天看到朱家路燒紙錢,左邊的是計程車司機,他是直接目睹朱家路毀屍滅跡,甚至跟他發生爭吵,關鍵證據,這是黃佩芬命案的重要突破,對照證人說詞,把朱家路帶往刑事局進行測謊,證明朱家路先前的說話全部都在說謊,這時候朱家路和檢察官開始談條件了,要他認罪可以,要求不可以求處死刑,還有他不交代行兇過程,雖然朱家路態度軟化,但法律正義是不能談條件的。

  開審理庭,要他和證人直接對質,逼他認罪佩芬的媽媽和哥哥都來了,他們要親口問朱家路,怎麼下得了手,檢察官很有信心,一定能夠定朱家路的罪,有證物手錶的碎片,有證人目睹行兇,檢察官認為泯滅人性,以強姦殺人起訴,求刑唯一死刑,要替黃家、替社會出口氣。但再看一次朱家路步出法庭比了勝利手勢,怎麼會這樣,朱家路信心滿滿,對照佩芬媽媽和哥哥的心情,情何以堪。

  朱家路獲判無罪,怎麼會這樣法庭上出了什麼事,原來法官認定,兩名證人證詞有前後矛盾的地方,而且手錶碎片不能證明朱家路有行兇,測謊雖然沒有通過但只供參考,檢察官以強姦殺人起訴,但屍體腐爛難以採證,加上嫌犯沒有犯罪自白,這一仗佩芬還有佩芬的媽媽和哥哥都輸了,案子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仍舊以證據不足,維持原判朱家路無罪,看佩芬媽媽昏倒在陳屍現場,再看朱家路的勝利手勢,黃佩芬的死再也找不到兇手,黃國鎰佩芬的哥哥優秀的建中學生,在知道判決之後也病情加重離開人世,佩芬媽媽痛失兩個小孩之後也搬家了,這是一樁明明知道兇手是誰卻不能定罪的遺憾。


黃佩芬命案,是一起發生在1993年臺北市的重大社會新聞案件。

概要

事件起因

1993年,的中秋節前夕,弘道國中三年級的黃佩芬,和同學約好要去西門町溜冰,當天下雨沒有帶傘,於是她先在同學爸爸開的花店門口等,這一等就從此失蹤人間蒸發,失蹤長達十個月。

被害者

弘道國中三年級的黃佩芬

訴諸媒體

於是到了1994年,罹患肝癌末期的哥哥建中高三學生黃國鎰,由於父親車禍過世,便透過媒體呼籲大家找找他已經失蹤十個月的妹妹,而專題類節目《台灣變色龍》在1997年4月15日首次播出此案,播出後引起社會廣大迴響,甚至有人自行將可推翻嫌犯不在場證明之證據提供給承辦檢察官。

拜託同班同學連勝武

拜託同班同學連勝武,透過連勝武向他的爸爸連戰(當時的行政院長)講出他的遭遇,連戰決定要幫兒子的同學,下令全國警政單位大家一起來找黃佩芬在哪裡。

檢警調查

  • 所有證據指向最後一個看到黃佩芬的人,佩芬的朱姓同學的爸爸朱家路,第一時間被列為重要關係人,警方要求他交代黃佩芬當天的行蹤,他一問三不知,又交代的不清不楚,朱家路因此被列為重大嫌犯。
  • 同一時間透過全國警政系統進行比對,赫然發現在木柵山區有一具無名女屍,特徵和黃佩芬很像,但已經下葬,要找黃佩芬只能開棺驗屍,沒錯,黃佩芬找到了,雖然上身只剩白骨,下半身也幾乎腐爛,但是從衣服、手錶,知道他就是黃佩芬,往前追當時的無名屍紀錄,佩芬是在木柵山區被一名溜狗的民眾發現,找到女兒了,但想不到竟然是陳屍荒野,怎麼死的,把骨骸全部拼湊要找出死因,頸部骨頭錯位,致命傷是遭人從後面扭斷脖子,再加以勒斃。
  • 檢警在朱家路的車上找到了黃佩芬的手錶碎片。
  • 員警押著朱家路,回到陳屍地做現場模擬研判,沒想到朱家路死不承認,態度惹火了現場所有人,檢警認為就只差他的自白,就可以認定他就是兇手。員警跟他說,冤冤相報你絕對逃不了,話才說到一半,此時用來模擬黃佩芬的假人,突然移動了位置,假髮掉下來,所有人毛骨悚然,只有朱家路的表情在警方眼裏看起來若無其事。
  • 有一名目擊證人看到當天家路燒紙錢。
  • 另有一名目擊證人是計程車司機,他是直接目睹朱家路毀屍滅跡,甚至跟他發生爭吵。
  • 警方把朱家路帶往刑事局進行測謊,以證明朱家路先前的說話全部都在說謊,這時候朱家路和檢察官卻開始談條件,要他認罪可以,要求不可以求處死刑。

裁判

一審,地方法院

檢察官很有信心,一定能夠定朱家路的罪,有證物手錶的碎片,有證人目睹行兇,檢察官認為泯滅人性,以強姦殺人起訴,求刑唯一死刑,要替黃家、替社會出口氣。檢察官以強姦殺人起訴,但屍體腐爛難以採證,加上嫌犯沒有犯罪自白。

法官認定,兩名證人證詞有前後矛盾的地方,而且手錶碎片不能證明朱家路有行兇,測謊雖然沒有通過,但只供參考。

所以證據不足,判無罪。

二審,高等法院

維持一審,判無罪。

三審,最高法院

證據不足,維持原判,判無罪。

後續

  • 在知道判決之後,哥哥因病情加重離開人世。
  • 佩芬媽媽痛失兩個小孩之後也搬家了。

影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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