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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唐氏女事件,2013年6月21日一名患有唐氏症的王姓女子到台灣高雄市麥當勞右昌店想買冰淇淋,卻被分店經理報警驅離。6月22日,台灣公關部協理,發表不會道歉聲明,引發社福團體不滿。6月23日,公關部協理公開道歉,但被認為道歉的層級太低不夠誠意。6月26日,台灣營運部副總裁公開道歉。

各方說詞[]

警察:「麥當勞報警,說有流浪漢在店裡咆哮,影響顧客。」

分店經理:「我不清楚狀況,我沒有在現場。」

警察:「當天現場就是他,要求我們帶走王女,或強制就醫。」


店員王煒婷po文:「這位女孩之前也來過,為了避免照顧她的家人找不到她擔心,才會請警方協助,而非報導所說的趕人。」[1]


台灣麥當勞公關部襄理:「因未侵犯王女權益,麥當勞不會道歉,但歡迎她繼續來用餐。」

聲援[]

訴求[]

「麥當勞叔叔,不要欺負我、要真相!要道歉!要保證!」 譴責麥當勞,已嚴重侵犯障礙者的人權,違反聯合國的残疾人权利公约

聲援團體[]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唐氏症基金會[5] 唐氏症關愛者協會 唐氏症中心(Down Syndrome Center) 拯救唐氏症(Saving Downs Syndrome)

參考資料[]

註解

麥當勞唐氏女事件 日期 2013年6月21日 地點 中華民國 臺灣高雄市楠梓區軍校路796號1樓 參與者 黃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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