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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又稱洗黑錢,指的是將犯罪或其他非法手段所獲得的金錢,經過若干方法以「洗淨」為看似合法的資金。洗錢常與經濟犯罪毒品交易、恐怖活動黑道等重大犯罪有所關連,也常以跨國方式為之。

洗黑錢有共通特徵,例如大額、加不明來歷,在組織及賬戶中間流動,主要目的是清洗或含糊資金的來源地,不計成本。

洗錢的目的[]

因為犯罪查緝手段的進步,犯罪者經過犯罪行為所賺取的金錢,如果直接拿來使用,很容易為政府當局所查知,因此往往需透過洗錢的手法,將來源不正當的金錢偽裝來自正當的交易。

洗錢的手法[]

洗錢的步驟首先必須以某種名義儲存,然後透過一連串的交易或是轉帳,進入合法名義之下,因為各國政府多半針對洗錢行為有所管制,金融機關會將一定金額(通常由法律規定)以上的交易呈報主管機關,為了逃避監視,其中一種手段是將大筆的金錢化整為零存入數個以他人名義開設的帳戶,這些帳戶彼此互不相關,之後再透過匯款、開立支票……等等方式轉入犯罪者的名下,由於每筆交易的金額不大,而且往往還透過跨國方式交易,甚至利用某些國家或地區可以開設保密帳戶或公司之便,使查緝困難,另一種方式是利用假名設立數個公司,將犯罪所得透過這些公司虛假的交易,例如將不值錢的東西以高價販售給另一家公司,最後轉入犯罪者的名下,表面上看起來正當合法,實際上只是為了轉移金錢所做的假交易,也有人直接將金錢購買美術品、古董、不記名債券等高價商品,轉移到犯罪者手上後再伺機脫手換取金錢。

常見的洗錢方法[]

  • 旅行支票
海關會對於通關者攜帶的現金要求申報,未申報者超過限制者沒收,但不會對攜帶旅行支票者做金額的限制,重點在於無背書轉讓給第三者,因為支票被存入銀行兌現,最終會回到原發票人的手中。
  • 賭場兌換
  • 無記名債券或期貨
  • 珠寶或古董
利用低買高賣的假買賣,將錢以合法的交易方式,洗到目的帳號。此方式亦常用於收賄的收錢方式。
  • 紙上公司的假買賣
  • 成立基金會,假捐贈,誘騙企業捐款,再掏空
  • 跨國多次轉匯與結清舊帳戶
利用轉匯的相關單據有保存期限的漏洞。
  • 直接跨國搬運
利用專機或具有海關免驗的身份者,直接把錢搬到外國,常用100美元的紙鈔方式運送。
  • 人頭帳戶
由於最怕黑吃黑,怕人頭到銀行聲稱存摺與提款卡與印章掉了,另行申請新的存褶與提款卡與變更印鑑,進行盜領。所以通常用於人頭本身所不知的外國進行開戶。
  • 外幣活存帳戶
使用多次小額存款的方式存入,再到外國提領外幣。俗稱「螞蟻搬磚」,常配合「人頭帳戶」使用。
  • 跨國交易
常見於無實體商品的產業。利用交易金額造假灌水的方式,先透過合法的方式將金錢匯往外國掮客的帳戶,在由外國帳戶去分錢,原本的交易金額、掮客的傭金、與原本要洗出去的錢。
  • 地下匯兌
常見於不肖的賣珠寶金飾的銀樓。除了非法兌換外幣以外,甚至可將現金兌換為外國的無記名與背書的支票,供客戶至外國的帳戶存入。
  • 跨國企業的資金調度
常見於金融業,銀行或保險業……等,常以大批的現金紙鈔進行跨國搬運。例如以麻繩捆綁、紙箱方式搬運。
  • 百貨公司的禮券
具有高度的流通性,但由於具有不易兌換回現金的特性,故需有一定的人脈,才方便消化禮券。例如轉賣給各公司的員工福利委員會,將禮券做為其各公司員工的三節獎金方式發放。就這樣把禮券洗到不知情的第三者手中,原禮券持有人則取回約等值的現金。
  • 人頭炒樓
使用人頭購買房地產,向建商或地主以市價5~7折價買入,以現金支付。然後在短期內快速脫手(例如預售屋在交屋前),獲利約50%~100%。

防洗黑錢的方法[]

通常透過官方法規的規定,支付大額現金支票之前,必須記錄收款人的個人資料,並且上報各地的相關主管單位等。

相關[]

  • 地下錢莊
  • 非法外匯
  • 尼日利亞騙徒
  • 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 經濟犯罪小說《洗錢》2008年由經濟新潮社出版,日本作家橘玲著,對於各種洗錢的流程,以及合法與違法的界線,有深入的描述。 ISBN 9789867889690
  • 國際反洗錢組織:艾格蒙聯盟
  • 國際商業信貸銀行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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